第(1/3)页 期初,路德维希率军越过来茵河,进入南岸地区并持续南下,直至占领劳腾市镇。 彼时的路德维希刚抵达此地就宣布统治,并直接入住此地的皇家别墅。 早在查理曼之前,法兰克的统治者已经在此修筑其王室行宫。再以行宫为中心,一批侍奉贵族的仆人、工匠在此定居,教会派遣神父在此的修道院开展工作,一座小型市镇由此落成。因该市镇源自于皇帝的行宫,自然也有着凯泽斯劳滕的非官方别称。 附近区域分散着一批法兰克人村庄,若是和平时期,此地定是一片欣欣向荣田园牧歌之地。 因为它是坐落在北孚日山区以西的平坦地带,此地正属于狭义的来茵兰普法尔茨、广义的萨尔地区。这里很适合发展农业,而贵族的财富几乎就建立在针对农夫们的剥削,任何有雄心的法兰克贵族一定要争夺这里的法兰克族人口。 但是内战,逼得处在战争激烈区的民众选边站队。很多人涌入北方,意味着终于东王国。另一批去了南方。依旧有一批村民没有离开,在自己的村子过着日常的生活,因为他们看来大贵族的内战与平民没什么关系。 路德维希和洛泰尔都是王,既然路德维希大王亲临劳腾,本就没有选择权的留驻民众自然归顺他。 然而随着洛泰尔大王的常备军从萨拉布吕贾萨尔布吕肯通过浮桥源源不断通过萨尔河,在840年夏季战斗中,路德维希失去了对劳腾的统治。 之所以洛泰尔大王行动迅速,正是因为平坦的大地早就被罗马帝国盯上。一条罗马大道穿越整个大萨尔地区,梅茨是一个起始点,在经过萨拉布吕贾时候罗马修筑起一座坚固石桥,道路通过萨尔河后基本贴着北孚日山向北延伸,直到来茵河将之阻隔。遂在美因河与来茵河交汇处,修筑起罗马时代的美因茨市镇,并以此作为继续攻略北方日耳曼尼亚的战略桥头堡。 罗马早已毁灭,她留下的部分遗迹被法兰克继承。那些旧时的基础建设在时隔四百年后依旧发挥着极为关键的作用! 蛮荒的大地,一条罗马大道就是军队行动的必要通路。在宏观上,如果东王国要从巴伐利亚调兵参与内战,地理上的捷径似乎就是在威斯巴登处过河,之后从东部山麓翻越北孚日山区,从而完全控制萨尔地区。 但大军面对山峦,强行翻山的举措必将活生生把大军耗死。 贵族们的战争极其依赖自古就有的罗马大道,如非逼不得已,他们才不会冒险让大军走野路。且因为航行技术极为拙劣,法兰克军没有丝毫的水战优势,有着自知之明的贵族更加依赖于罗马大道的战术机动。 萨拉布吕贾sarabruggja是古日耳曼时期即有的称谓,指代“桥梁”。 罗马时代的石桥终究不如罗马大道那般坚固,石桥消失在历史,但法兰克在萨尔河上修筑起铁索浮桥,使得交通依旧顺畅。 这座浮桥就是中王国军队能快速进驻萨尔地区的关键,遂在841年春,洛泰尔的中王国军队牢牢控制着劳腾。 出于自身安全的需要,洛泰尔本人并未入住劳腾的皇帝行宫。 梅茨伯爵阿达尔伯特则带着自己的军队进入劳腾,他不敢僭越,也为了旷野战斗的方便,就和国王常备军一道在市镇外的开阔地驻扎。 这位伯爵被授予大权,洛泰尔提出了重要许诺:“如果你的军队成功攻入美因茨,那座城即可成为你的新封地。来茵高伯爵拒绝向我效忠,你有机会成为新的来茵高伯爵。” 许诺是真的吗?倘若是真,如此赏赐也太过于雄厚了! 梅茨伯爵盘算着如果自己成功了,日后便可兼领萨尔、来茵高两个区域的伯爵。封地面积涨了超过一倍,这就是效忠洛泰尔的好处?真是令人欣喜。 但是,阿达尔伯特作为中部地区大贵族不是单纯的莽夫。现在有很多传言,所谓东王国的路德维希在北方吃了败仗,以至于其他地方兵力空虚。 他们真的兵力空虚吗? 为何洛泰尔大王自己带着主力去了斯特拉斯堡?固然大王留给自己一批常备军可供指挥,终究主力还是来此梅茨的战士。 现在的消息很复杂,亚琛安息着查理曼,可亚琛的附近不是游弋的诺曼海盗就是跳反效忠东王国的弗兰德斯伯国,乃至在巴黎附近蠢蠢欲动的西王国军队。 阿达尔伯特不担心自己固有封地遭遇背刺,因为他的身后是勃艮第人。 勃艮第公国和普罗旺斯公国之所以坚决支持洛泰尔,一个最大的原因正是洛泰尔的侄子丕平带兵镇守着普罗旺斯和北意大利,一支强军镇守南方,也逼得半自由状态的勃艮第必须坚持站在中王国立场。 但阿达尔伯特伯爵的军队也不多,他带了五千人参战,其中大部分是步兵,同时也要负责辎重。洛泰尔安排给他一千骑兵与一千步兵。 理论上阿达尔伯特可以指挥七千人参战,因为难以避免的伤兵状态,乃至长时间内战状态对军士意志的消磨,梅茨伯爵军并没有很强的战斗意志。 国王有令,必须主动发起进攻。 一开始,梅茨伯爵在春夏之际一直以粮秣不到位为由拖着,到了现在夏末他是真的不能再拖下去。 因为收获季不远了,解决军队给养的最好办法就是就地补给,便是直接抢劫村庄。考虑到这地方的所有村庄未来很可能是自己的领地,若是真的纵兵劫掠不利于自己日后的统治。何况,抢劫村庄这种事有损颜面,大贵族不是匪徒。 也许赶在麦子抽穗前就攻下美因茨,如此便得到了本地的麦子税赋。他断定东王国的军队一定不会立刻发动反击,对方也必须赶在秋季完成麦收,否则他们的过冬和来年春季的给养会成大问题。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