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9章 蓝狐在新罗斯堡-《留里克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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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掠夺它,至少也知道一个俗名吧?”
蓝狐点点头:“这倒是有,叫做scheor。当地人就是这么念的。”
“什么意思?”
“闪闪发亮的铅罢了。既然你都不知道,或许只有国王能认得出。”
“好吧。”卡姆涅耸耸肩:“如若没什么大事我还要回去,或许你还不知,为了大王的兵器订单,即便是我也不得人亲自上手了。你的这些金属锭既然要谨献给大王,我就差人来全部拿走,你意下如何?”
“你尽可拿走。”
卡姆涅笑嘻嘻得打赢了,麻利得吩咐随从以奔跑的姿态回去喊人拖曳雪橇来搬货。
卡姆涅的确不认识这些闪亮的金属锭,他清楚认得铅锭,也从那闪亮金属锭处有了一番联想——它的亮白中还有着一些天蓝色又发绿的感觉,不可否认现在明明阴霾未散,它已经足够闪亮,若是沐浴在阳光下它岂不是……
最初给铁片鳞甲鎏上一层银的事情卡姆涅就是参与者之一,如今给器物鎏金的工艺他已经很清楚。此乃原始的镀金工艺,给铁板浇上一层银水,冷却之后就算是镀上了。当然也有更加省银了的手法,彼时的留里克掠夺了大量银币,就有了挥霍资本,为打造一支人数有限却必须花里胡哨的部队舍得砸钱。
这样的处理使得鳞甲不但防锈,最重要的莫过于故意过分凸显其金属色泽。
缺点当然是太费钱了!
卡姆涅不禁思考,如果这东西就是所谓“闪亮的铅块”,是否也能如铅一般处理?铅水很容易烧制,将铁片夹着在铅水里涮一下,冷却后即可粘黏,多来几次铁片就裹了一层铅。
既然大王要一个旗队的新胸板甲,有条件的话自然要做得更加华丽。卡姆涅当然有着邀功的意图,再说这些宿命“闪亮铅锭”的金属总量实在是多,不说给五百副板甲镀是一层,它的用量或许能满足两千副呢。
前提自然是它能如铅锭一般容易熔融。
在平坦的码头故意逗留是蓝狐有意为之,他的双脚贪婪得享受站在平整大地上的感觉。
对于折腾了需求的乌鸫特来西亚,她萎靡的精神随着踏足陆地终于有所恢复。
只有进入码头,面对着宏伟的新罗斯堡木墙,放眼四顾是热闹的居民区,以及那围墙无法遮掩一尊大建筑的存在——居所那就是罗斯王的居所。
这里的确没有如亚琛王宫、亚琛玛利亚大教堂般恢弘的大型木石建筑,连城墙也是木头而非石料。
名为新罗斯堡的城市的确已经与乱糟糟毫无关系。
这里极度陌生,她看到这码头处的人员越聚越多,来者定然都是看热闹的。那些码头工人清一色有着金黄发色,部分人发色近乎于白色,他们说着诺曼人的语言,而这居然就是诺曼人的老巢。
围观的人们看似就是诺曼平民,他们都穿着厚实皮衣,戴着款式相似的厚实皮帽。这里明显有着一些看热闹的诺曼女人,她们居然还抱着孩子执意来看戏?
一大批有财力拥有皮大衣的平民?乌鸫以自己的认知觉得这些平民其实各个都不简单,说不定都是罗斯王国治下的一大批下级贵族与有钱的高级仆役吧。
乌鸫目前依旧要扮演着蓝狐的随从,她已经意识到与蓝狐交谈的尽是一些罗斯高级贵族,他们彼此说着似懂非懂的诺斯语,听起来尽是一些问候话语,嘻嘻哈哈得气氛颇为轻松。
乌鸫始终勾着头,这使得她得以从那些贵族下身衣着上估计其财富。
都穿着一种色泽油亮的高帮皮靴,都有着用宝石、黄金装饰的腰带,腰带处一定悬挂着一把较纤细的罗斯钢剑,剑鞘处自然也镶嵌宝石。至于贵族们所穿着皮衣,它是白色的,想来一定是北方特有的白熊吧!
乌鸫回想过去,好像整个加洛林王室都没有一件白熊皮大衣呢。
野蛮人?
不。这是罗斯人的都城,是相当于亚琛、科隆、梅茨、特里尔的存在。
“这是一座庞大的城市。我如果要生活在这里,至少比哥德堡那个地方好很多吧。”她依旧勾着头默默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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